管理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证书管理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 6 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提出申请。
检验检测机构在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效力
有 “CMA” 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经 CMA 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 CMA 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计量认证 / 认可的有效期一般为 6 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审查
提交申请:申请机构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计量认证 / 认可申请,同时提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证明文件、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目录、典型检测报告等材料。
材料审查:发证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存在问题的,经申请方改正后符合要求的,也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受理。